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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诺律师事务所
金诺:一个团队
一九九五年,由出自名门校园、年轻而又不乏经验,持重而富锐意进取之心的李海波、赵保东和王丽红三位律师开始共同创建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正式挂牌执业。后陆续有高伟威、温志胜、张长秋、刘革新律师加盟,现己发展为具有三十名专职律师的相当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取名“金诺”,取“一诺千金”之意,表明事务所注重信誉,注重服务质量。在创始合伙人李海波律师的鼎力倡导之下,金诺律师事务所以“名校战略”和崇尚理论境界、强调团队合作、注重知识更新、掌握时代节奏的不懈追求精神,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就在天津律师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地位。目前,在办公环境、人员素质、理论修养、办案经验与水平、专业化分工协作、人均创收等各项指针当中,均名列天津律师业的前茅。更为重要的是,金诺赢得了象HONEYWELL、COCA
COLA、OTIS、KFC、MOTOROLA、SIEMENS、津滨发展、天津发展、中房集团等著名企业的信赖,拥有了令人欣羡的优秀客户群体。
金诺是一个团队(WINNERS
IS A TEAM)。在八年短暂的历史,事务所合伙人及全体律师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在事务所的建设发展方面、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方面,充分体现了群体的合作效应。在金诺的服务中,客户既能体会到主要负责律师的投入,同时也能感觉到整个事务所对于律师强大的背景支持。
在管理方面,金诺不断学习国内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建立了一套适应本地状况的管理模式,包括开放的合伙制度和严格的运作规范。金诺在发展中提出了“加强合作,淡化感情,业务专营、资源共享“的口号,用以调整合伙人以及律师之间的关系。金诺,既有刚性的制度,又有柔性的游戏规则,以强化律师之间的合作理念。金诺还在努力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以求以全新的面目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
法律工厂
金诺致力于建立成为一个具有良好品牌效应的“法律工厂”,通过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经过良好培训的专业律师,以标准化的作业和专业律师的分工与合作,为客户提供非个体律师所能提供的法律服务。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金诺对法律服务划分了若干专业,由专门律师负责:
房地产:房地产项目开发、信贷、房屋销售、按揭、租赁、物业管理、产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项目策略、项目执行模式、招投标文件编制、合同文件起草审查、索赔与反索赔、争端解决〈BRD或BAD〉及仲裁。
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侵权诉讼,各类不正当竞争诉讼,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网络工程和电子商务等。重组、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产权界定、股票发行上市等。
涉外经贸与投资:进出口贸易、国际技术转让、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国际经济与贸易合作等;
海商海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船舶货物代理纠纷、船舶碰撞、海上救助、保险、提单等纠纷的诉讼和仲裁。
金融和证券:银行结算与票据、股票和债券纠纷、期货纠纷,信贷、境外借款、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运做及法律模式设计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国际化和复杂化,法律事务不再如过去一样单凭一个律师就能够完成,法律服务更象工业化大生产所需要的分工和合作。金诺,能够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随时安排专业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依靠事务所本身的背景支持,完成“生产”和“加工”。
业务范围
作为主要从事商务方面的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目前共担任几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国内外贸易、投资、金融、期货、股票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服务方式为:
◆ 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 参与对外贸易、投资方面的项目谈判;
◆ 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等有关的法律文件;
◆ 受托参与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争端处理〈BRD或BAD〉与仲裁;
◆ 代办企业注册、税务登记、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
◆ 代办公证、保险、银行开户以及其它各类备案登记手续;
◆ 代办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手续;
◆ 办理律师见证和对保业务;
◆ 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各类法律咨询和评估意见;
◆ 代理进行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诉讼和仲裁;
◆ 协助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发行股票和上市方面的策划和操作;
◆ 委托调查取证和尽职调查;
◆ 代为办理其它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地址:
中国天津河西区南京路10号丝绸大厦四层
Tel:022-23133590
Fax:022-2313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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