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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务 品 种
A.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企业需在担保中心申请担保,同时需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B.
扩大再生产资金担保
适用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期限两年。企业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资金担保。
C.
高科技企业产业化资金担保
贷款周期为一年,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的以下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
2、产品属于高新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规模和效益,银行已经有贷款意向的项目。
3、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D.
综合授信担保
综合授信业务主要用于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要,包括流动资金周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商业汇票的担保、国际结算业务项下融资等项目。企业可在批准的授信额度、期限和用途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将各种贷款方式进行组合、循环使用。
E.
保函业务
政府采购保函付款保函,包括预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包括投标保函、工程承包保函、工程承包保函、工程维修保函、质量保函;债务保函,包括借款保函、租赁保函。
F.
小额委托贷款
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担保中心委托银行向其提供5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
G.
融资顾问咨询
担保中心在调研企业经营状况的过程中,为企业度身订制低成本、高效率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融资方案,介绍政府有关优惠政策,提出改善融资条件的建议。
H.
委托评审
担保中心接受其它机构委托,对其指定的企业或项目进行调研和评审,向委托机构提供投资和贷款建议。
I.
再担保
担保中心为进一步在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对符合约定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民间担保机构及其它担保机构提供个案业务再担保服务。
J.
上市融资担保
担保中心利用自身地缘、技术和信用优势,通过与境外投资银行等机构的合作,为企业赴境外上市提供专业性的推荐通道及上市费用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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